在香港證券市場投資者識別制度和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正式實施後,只有持有個人及/或聯名帳戶的個人客戶才需要提供同意方可繼續享受相關的香港證券交易服務。
最後更新: 2022-06-07
香港證券市場投資者識別制度和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只適用於香港證券市場。
未能提供同意,或者如果您不同意有關同意書,則意味著光大證券國際將不會或將不再能夠在香港證券市場投資者識別制度或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實施後執行您的證券買盤指示。 我們將不接受客戶將股份轉入和實物股票存入於其光大證券國際持有的帳戶的安排。然而,客戶可出售或轉讓您現有的股份或提取實物股票(如有)。
最後更新: 2022-06-08
香港證券市場投資者識別制度和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只適用於任何意欲進行相關香港證券交易服務(包括購買證券、轉讓股份及將實物股票存入帳戶)的客戶。